中新網5月28日電 據國家海洋局網站消息,近日,國家海洋局下發《關於建立縣級以上常態化海島監視監測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建立縣級以上常態化海島監視監測體系,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滿足公眾知情權。
  《意見》明確,建立海島監視監測體系,將以科學監視監測與評價為導向,逐步形成覆蓋我國全部海島的監視監測網絡和監視監測技術支撐體系,目標是摸清我國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環境基本情況、變化趨勢和潛在危險。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海島監視監測工作的體制機制。一方面,要建立海島監視監測分級管理責任制。沿海縣級以上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應主動建立完善海島監視監測體系,開展監視監測工作,定期評價併發布所轄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監視監測結果。國家海洋局各分局負責指導、監督與協調工作,並定期評價、發佈所轄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監視監測結果。
  另一方面,要建立與海島監視監測分級管理責任制相適應的工作機制。沿海縣級以上海洋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海島監視監測工作保障及運行機制。各省級海洋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轄市縣工作的監管。國家海洋局各分局增加現有監測機構和海洋台站的海島監視監測職能,強化對海區海島監視監測工作的指導。海島監視監測工作實行年度任務制度,沿海縣級以上海洋主管部門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經上一級海洋主管部門審批後實施;省級海島監視監測年度工作方案由所在海區分局審核後報國家局審批後實施;各分局監視監測方案要報國家局審批後實施。
  《意見》提出,從五方面開展海島監視監測業務:一是全面推進海島分類監視;二是深入開展海島及其周邊海域保護與利用等狀況的監測;三是加快開展領海基點所在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的監視、監測;四是科學開展應急監視監測;五是創新和集成海島監視監測技術體系。
  《意見》特別指出,要加強海島監視監測信息公開工作。沿海縣級以上海洋主管部門應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建立完善海島監視監測信息公開制度,針對政府關切和公眾關註的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環境問題,及時發佈海島及周邊海域淡水、物種及珍稀瀕危物種、岸線、旅游等資源情況和有居民海島、依法已確權無居民海島、有重要生態價值無居民海島等海島島陸及其周邊海域的生態環境狀況以及海島周邊海域珊瑚礁、紅樹林、海草床等典型生態系統健康情況等信息,滿足公眾的環境知情權;遇有海島環境災害和突發事件,應實時公開有關信息並及時提出有效應對意見。
(原標題:國家海洋局:建立縣級以上常態化海島監視監測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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